刑滿釋放又被逮 男子辯稱偷竊是為了“自食其力
金山網訊 剛因盜竊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,刑滿釋放還不到一個月,又走上了偷竊的老路子??尚Φ氖?,嫌疑人為了脫罪,竟辯稱偷東西是為了“自食其力”。
陳某今年55歲,從小就沒接受過什么教育,好吃懶做的他一直賦閑在家,整日無所事事。沒有生活來源,陳某想到的不是工作,而是盜竊。小到稻谷、茶葉等作物產品,大到播放器、電磁爐等家用電器,都是陳某經常下手的目標。
2017年10月,陳某在家中被公安機關人贓并獲,同年11月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。然而,刑滿釋放不到一個月,手頭拮據的他再次“重操舊業(yè)”“五進宮”。
今年7月初的一天凌晨,陳某來到丹徒區(qū)高資鎮(zhèn)的一個村子里閑逛,伺機尋找作案目標。見一戶人家院門未鎖,院中停著的一輛電動三輪車上還插著車鑰匙,陳某便悄悄潛了進去,偷走三輪車并騎離現(xiàn)場。幾天后,陳某騎著偷來的電動三輪車,又潛進了高資鎮(zhèn)的另一個村子里,偷走5塊電動三輪車的電瓶與一卷電纜線及線盤。當天天亮后,正準備尋找銷贓地點的陳某被民警當場抓獲。
歸案后,陳某非但沒有悔過,竟辯解稱自己偷東西都是為了“自食其力”。
“電動三輪車是我留著收破爛用的,電瓶是防止電力不足,備用的。”陳某道。鑒于其長期以盜竊為業(yè),前科累累,江蘇省鎮(zhèn)江市丹徒區(qū)檢察院遂依法對其作出批準逮捕決定。(李志來 許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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